校属各单位:
为进一步落实期初全体教职工大会精神,不断提升课堂教学质量,根据《郑州商学院课堂教学分层督导实施方案(试行)》商政文〔2023〕46号文件精神,经个人自愿申报与学院推荐及免听认定委员会审查,公示期无异议后,评选出免听课堂教学教师9人,免听期限为2学年,具体如下:
1.胡珍珍(会计学院)
2.陈书燕(金贸学院)
3.葛莹辉(外国语学院)
4.张诗笛(外国语学院)
5.王继风(文传学院)
6.崔劲草(文传学院)
7.马若晗(文传学院)
8.杨慧(建工学院)
9.杨丽丽(马院)
希望以上教师积极参与青年教师教学指导与培训,发挥典型示范和传帮带作用,同时希望我校同仁积极向他们学习,争做“学生最喜爱的优秀教师”,努力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,为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而不懈奋斗。
郑州商学院
2024年10月9日